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的确定

浏览次数:370 发布时间:2023-12-29 21:38 字体大小:

 指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户口)。救助对象应在救助对象所在地自然村公式接受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