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213 发布时间:2023-05-22 16:08 字体大小:

 

关于印发《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涡民字202333

 

各镇(街道)民政办、养老机构:

现将《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涡阳县民政局  

                            2023519

 

 

 

 

 

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细化落实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防20238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重点场所和低设防区域,以精准严格的执法,推动单位落实落细消防工作制度和防范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持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推动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推动单位员工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推动单位排查整改重大消防风险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提升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风险防控成效。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要紧盯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辨识标准,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问题。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落实。“五实N岗”标准化管理体系不完善,未建立行政管理团队、技术管理团队、灭火疏散团队、技术处置团队,未落实全员“一岗双责”;未制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每月分析研判火灾风险并形成评估报告,按规定填报台账记录表;未每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重点排查违规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和违规住人。

2.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施工审批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不会使用消火栓,未留存培训档案照片;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商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未安排夜间专人值守,不具备夜间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增大火灾危险性。

3.火源管控。营业(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瓶装液化气罐等;施工期间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未落实报告、审批程序,未告知其他单位。

4.电源管控。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或者飞线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5.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6.应急疏散。疏散楼梯数量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7.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8.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9.初期火灾扑救。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各镇(街道)民政办、养老机构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开展形势研判,全覆盖开展排查检查,切实摸清找准本辖区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三、任务分工

各镇(街道)民政办要牵头开展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部署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自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核查,建立完善单位底数、隐患清单。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学习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辨识标准,部署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填写《单位消防风险隐患自查登记表》(附件1),并每月向县民局报告自查自改情况;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专项行动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522日前)。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检查事项、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单位自查自改(20238月底前)。各镇(街道)民政办组织行业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并报县区民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三)集中检查整治(202311月底前)。各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机构自查自评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要结合全县民政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全面总结提高(202312月底前)。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把专项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组织会议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落实落细职责分工,统筹推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健全完善定期研判消防形势、定期带队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消防工作等“三定期”工作机制。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

(三)深入暗访督查。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同步部署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严格执行“三查三单”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并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决做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建立健全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督导问责。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常态化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造成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县民政局将适时成立督导组对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镇(街道)实施方案请于522日前报县民政局;5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和《单位消防风险隐患自查登记表》(附件1)《   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清单》(附件2);12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尹旭东   联系电话:18156798702

附件: 1.单位消防风险隐患自查登记表

2.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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