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聚民意惠民生”意见建议第141号代表的答复
韩晓晨等代表:
您在县人大“聚民意、惠民生”提出的关于定期对河道进行污染物打捞,并种植一些可溶解水中杂质的水生植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领导重视,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在工作首位,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水污染违法行为。
二、强化巡查,配合推进“清河行动”,聚焦河流湖泊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行为,配合开展“四乱”整治常态化、规范化,督促下级三长履职尽责,清理水面漂浮物、秸秆、落叶等杂物,持续推动水生态修复工作。
三、推进水污染防治,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城区市政管网的排查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成效。从农村改厕、农村垃圾转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废物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方面助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与相关县直部门及镇街共同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领悟、吸收,从而推进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河长制、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生态振兴等工作的开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能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责,监督、配合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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