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做好石弓镇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一、问: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答: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40元。其中:1.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2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每人6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给予19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每人190元;确保救助对象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重点优抚对象,个人参保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确认并提供其个人参保信息;3.孤儿等特殊人群,个人参保资金有县财政全额代缴,县民政局负责确认并提供其个人参保信息;4.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采取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扶人员(其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采取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中已婚的子女不能享受),个人参保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确认并提供其个人参保信息;5.重度残疾人,个人参保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县残联负责确认并提供其个人参保信息。
二、问:参保期限是?
答: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问:待遇享受期?
答:2024年1月1日-12月13日
四、参保登记是?
全面放开居民医保参保户籍限制,实行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的参保方式,确保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全覆盖。
五、缴费方法?
答:1.缴费人可注册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皖事通” APP 、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自行办理参保缴费业务;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到镇、村设立的网上办事点,申请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缴费人缴费成功后,可自行打印电子发票作为缴费有效凭证。
2.各村通过各类方式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收缴参保资金的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参保居民信息录入、核对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项准确,杜绝参保信息错登、漏登,确保参保居民自2024年1月1日起能够及时享受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政策咨询部门:社保所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558-735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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