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二中纠纷排查解决机制
校园矛盾纠纷排查是指学校对本单位的内部矛盾和纠纷,依法进行排查、调解和处理的非诉讼活动。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时发现和化解师生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严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和谐、教学秩序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魁(安全副校长)
副组长:郝玉乾 、申秀红、 陈志、袁晓林、张芳春(法律顾问)
组 员:侯 辉 、汪辉文 、栗广平、曾晓春、吴发信、 尹新典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会和德育处,工会负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德育处负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解决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依法处理,避免激化”的方针,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早发现,能化解,善控制,处理好”,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
三、矛盾纠纷排查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小矛盾不出班级,重大矛盾不出校园”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三)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对学生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矛盾纠纷排查解决坚持“从下到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先由班主任协助,当事教师负责调处,调处无效者上报德育处调处。对未成年人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应由其监护人代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教师(家属)、教师家庭矛盾纠纷,先由工会调处,必要时交由学校领导出面调处,学校领导调处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四、台帐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做到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三)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领导小组要跟踪督办。
五、定期排查制度
(一)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三)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四)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六、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教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例会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社会放心,用人单位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矛盾,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范围
(一)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
(二)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三)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苗头、隐患。
(四)师生、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
八、情况通报制度
(一)领导小组定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三)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教学秩序稳定的系进行通报表扬;对把本部门的矛盾纠纷推向社会,把应该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直到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九、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各处室、级部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学校工会和德育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部门、级部限期处置。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由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学期由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总结,形成专门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十、接待登记制度
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十一、工作协调制度
(一)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二)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应及时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级部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三)各处室、级部对师生及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提交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研究,由领导小组组织调处,确保矛盾纠纷、矛盾问题不出学校。
十二、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德育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副校长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调。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十三、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师生。在调解处理过程中,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如因报告不及时,贻误时机,造成学校不稳定的,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班主任是该班级学生矛盾纠纷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一)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领导小组调解的。
(二)其他教职工拉帮结派、煽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三)领导小组成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十四、考核奖惩制度
学校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学校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列入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处室、级部上报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建立档案,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激励、制约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与奖惩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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