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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政策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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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3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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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21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56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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