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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政策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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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发布时间:2023-11-30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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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
全
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
省
相关
文件
规定,经市政府
研究
决定
,
全市
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调整
为
721
元
/
人
/
月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调整
为
756
元
/
人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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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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