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浏览次数:179 发布时间:2023-04-12 09:41 字体大小:

序号

抽查任务名    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

抽查

比例

抽查时间段

备注

1

2023年度全人社部门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人社部门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指导)

存续企业

2000家以下;

2000-10000家;

10000家以上。

3%;

2%;

0.05%。

202310月底前完成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2

2023年度全人社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人社部门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社保局指导)

存续企业

2000家以下;

2000-10000家;

10000家以上。

3%;

2%;

0.05%。

202310月底前完成

 

3

2023年度全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人社部门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指导)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38家。

5%

202310月底前完成

 

4

2023年度全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人社部门

职业能力建设指导)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140家。

5%

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人社部门

职业能力建设指导)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21家。

5%

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5

2023年度全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局政策法规信访接待和劳动关系科指导)

劳务派遣经营机构

劳务派遣经营机构169家。

3%

2023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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