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吊销涡阳县祥峰液化气有限公司新兴瓶装供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因涡阳县祥峰液化气有限公司新兴瓶装供应站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我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决定依法吊销涡阳县祥峰液化气有限公司新兴瓶装供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涡阳县祥峰液化气有限公司新兴瓶装供应站一是现场勘查情况和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资料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二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且我局再次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继续违规违法经营,其严重违法行为枉顾法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非常恶劣,根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判断,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我局依法吊销涡阳县祥峰液化气有限公司新兴瓶装供应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2203030030P),自吊销之日(2023年11月22日)起,该供应站停止一切燃气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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