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条件及流程图、监督方式及救济渠道

浏览次数:354 发布时间:2024-02-21 09:48 字体大小:

一、适用行政处罚的条件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二)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三)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适格主体实施; 

  (四)必须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五)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二、行政处罚流程图


  三、监督方式

  (一)执法监督部门:涡阳县应急管理局 

  (二)监督电话:0558--7299711

  四、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涡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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