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107 发布时间:2023-08-02 11:07 字体大小:

魏小梦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乡村振兴路在何方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为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让更多有志青年回乡创业,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6月2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3号),对种植业和养殖业使用设施农业用地进行详细规定。

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4月25日下发《关于规范涡阳县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涡政办【2021】10号),对设施农用地范围、用地规模、用地备案、服务监管等进行了细化,并制定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和备案材料清单,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如有设施农用地需求,可直接到当地政府咨询、办理。

四、如有建设用地需求,可直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2023年7月22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7212267

办复类别:A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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