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涡阳县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市本级)实施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市本级)已下达我县。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234号)和《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农计财函〔2023〕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市本级)资金使用和实施方案,请各实施单位根据市县总体方案,一要对照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制定详细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二要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做好实施方案、补助对象、补助结果等公开公示工作,按受社会监督。三要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项目实施的督导,强化绩效管理,落实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日
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切实做好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支持认证农产品管理4.5万元(县农技推广中心)
1.目标任务。2023年,全县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5个以上。
2.实施内容。支持全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工作,资金用于支持获证的绿色食品、中绿华夏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企业,奖补标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制定。
3.实施主体。县农技推广中心
4.实施区域。涡阳县
5.监管措施。县农技推广中心要制定认证农产品奖补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中心备案;奖补过程要落实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支持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县农技推广中心)
1.目标任务。落实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土壤墒情简报编制。
2.实施内容。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2]1208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办土函[2022]167号)要求,一是耕地质量定位监测工作。完善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的管理、维护、记载、取样和检测工作;二是土壤墒情定位监测工作。完善土壤墒情定位监测点的基础信息、监测点维护、监测报告的编写与上报。
3.实施主体。县农技推广中心
4.实施区域。涡阳县。
5.监管措施。项目实施单位要对照省、市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本年度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及时上报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和农田土壤墒情简报。
三、支持动物防疫补助80万元(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1.目标任务。动员执业兽医、村级防疫员或动物疫病监测诊疗机构、动物疫苗生产经营机构等多种形式市场主体组建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机构,探索出一套较为符合实际的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
2.实施内容。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试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实施办法规定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办医〔2020〕28号)要求,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机构为畜禽养殖场开展免疫注射、监测评价、疫病诊断风险评估等服务;在部分乡镇试点,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散养户免疫、检测采样任务等工作,委托给社会化服务机构。
3.实施主体。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实施。
4.实施区域。涡阳县
5.监管措施。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具体的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试点方案,试点乡镇、养殖场、社会化服务机构自愿申请,以实际社会化服务工作量化评价,作为奖补主要依据。落实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市本级)分配使用表
2.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市本级)任务清单
3.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市本级)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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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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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市本级)分配使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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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合计 |
认证农产品管理 |
动物防疫补助等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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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技推广中心 |
4.5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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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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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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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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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市本级)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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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约束性任务 |
指导性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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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 |
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试点,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 |
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不少于15个。落实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监测,在定位监测基础上编制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墒情定位监测基础上完成土壤墒情简报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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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市本级)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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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名称 | 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 |||
| 省级主管部门 |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 专项实施期 | 2023年度 | |
| 市级财政部门 | 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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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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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金额: | 84.5 | ||
| 年度目标 | 指标1:认证农产品管理 | |||
| 指标2: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 | ||||
| 指标3:动物疫病防控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个) | ≥15 |
| 指标2: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 | 90%以上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认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 | ≥98 | ||
| 指标2: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 ≥90 | |||
| 指标3: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 ≥42 | |||
| 指标4: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 | ≥70 | |||
| 指标5: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执行率(%) | ≥90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新认证农产品(万元/个) | ≤0.7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 疫情保持稳定 | |
|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 无 | ||
| 指标2:绿色食品化学肥料用量(%) | ≤5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不断提高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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