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3-09-080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87号国金大厦2701商业
成交金额:7697402.7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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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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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地点为安徽省涡阳县集贤路,该办公用房1996年竣工并投入使用,主附楼3栋,总建筑面积约7349平方米。本次维修改造项目为主楼(综合办公楼一),约5584.8平方米。项目内容包含屋面防水工程改造、门厅改造、外立面和幕墙改造、内外墙改造、内外门窗更换、内墙面装饰、地面改造、空调系统改造、电气系统改造、消防及给排水改造、智能化改造、室外地坪车位道路改造、室外监控改造、室外雨污水管网改造、外电更换(变压器、电缆)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20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计算。 项目经理:王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42016201616891)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成(组长)、李黎、周宇航、尹明、李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的80%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422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纸质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进行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联系人:张怀远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集贤路时代广场东侧约120米
联系方式:张股长0558-7255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于四全、赵文博0551-62220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四全
电 话:139650401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本项目不适用)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本项目不适用)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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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