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供销社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涡供办(66)号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牛华山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的建议(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新型的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是当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织和力量。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建议总结如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目前,涡阳县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6898家,已注销401家,现有6497家。其中,种植业合作社4685家,农机服务业合作社933家,养殖业合作社780家,其他类合作社99家;目前涡阳县共有各级示范农民合作社39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2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9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07家,县级示范合作社257家;各级示范家庭农场252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9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48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发挥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合作社通过自身的经营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组织分散的农户大力发展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绿色蔬菜、畜禽等特色农产品,并进行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格局,引导带动农户合理调整产业结构。
合作社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合作社组织分散的农户按照统一的生产标准,实行统一的操作规程、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统一的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极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经济效益,直接带动农户增收。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合作社数量多,规模小,重复建社,家庭办社色彩浓厚。有的合作社是某人牵头,拉几个兄弟姊妹亲戚朋友,经工商注册登记就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类合作社自我造血功能不强,长期处于维持或停滞状态,带动作用有限。
合作社运营方式不规范,多数合作社只能做到规范注册,而对开展正常工作所必需建立的规章制度很少关注。有的合作社与社员之间互相合作意识不强,缺乏诚信,产品销售价格好时,社员私自将产品高价出售,产品滞销时,找合作社强行要求合作社按保护价收购,损害合作社经济利益,导致合作社发展停滞不前。
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在申请和注册方面严把关,强化规范化建设,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在注册时要到实地考察、资格审查方面把好关,避免空壳合作社注册,使合作社在数量增加的同时保证质量;对同一法人注册多个合作社的,如果经营同类系列产品,可以指导增加原有合作社经营范围避免一人多个注册;同一区域或是同一市场,经营相近或相同的产品可以指导建议成立联合社,避免发生相互拆台,进行不正当竞争,实现抱团发展,多方共赢。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目前合作社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大多数合作社的发展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发展难度较大。我们应该多渠道、多形式对合作社负责人、种植大户、龙头企业代表、社员代表进行阶梯式培训,引导培养和发展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管理、乐于奉献的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提高带头人带领社员致富的能力,从而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农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一是资金扶持。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无担保,产品无法作为担保物,导致合作社融资困难,建议对那些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 。二是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建议政府拨付经费用于合作社的宣传和培训,对发展较好骨干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奖励,提高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激发农户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
总之,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新型组织,我们要齐心协力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引导合作社稳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农民积极参与,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土地上发展壮大,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印章)
2023年8月12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3071005
办复类别:A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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