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公告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涡阳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有编有岗、面向村小及教学点原则;
3.坚持兼顾就近方便原则。
二、分配人数
涡阳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2023年应分配人员共73人。
三、分配岗位设置
见附件。
四、分配程序
1.签署回户籍地学校任教申请书
户籍为曹市、新兴、青町、石弓、丹城且愿意回本人户籍乡镇学校任教的,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提交书面申请书,可在设岗范围内直接到本人户籍乡镇学校任教,不再参加县组织的统一笔试。
回户籍地学校任教人员名单及剩余设岗情况在笔试前予以公布。
2.笔试
涡阳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应分配人员,除已签署回户籍乡镇学校任教申请书的,其余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0日上午9:00—10:30。
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毕业生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选岗
选岗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选岗结果现场公布。选岗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提前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s://www.gy.gov.cn/XxgkContent/showList/779/126413/page_1.html)公告。
(1)笔试前已签署申请书的应分配人员,直接确定分配岗位为本人户籍乡镇学校。
(2)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在剩余岗位中按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考生选岗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具选岗报到单,持选岗报到单到相应设岗单位报到。
注:选岗后当天内允许调岗。申请调岗双方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选岗报到单原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调岗确认手续(提交申请书不参加笔试人员不参与调岗)。在办理调岗确认手续后,双方分别持新开具的选岗报到单(原报到单教育局收回)到调岗后的乡镇学校报到,同时将调岗情况电话报告原选岗学校。
五、聘用
由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将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毕业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笔试、选岗等环节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有关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8--7220028(涡阳县教育局)
0558--7217535(涡阳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58--7222079(涡阳县教育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涡阳县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情况一览表
涡阳县教育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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