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星园街道回应关切制度和工作流程

浏览次数:188 发布时间:2025-08-11 15:36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27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组织机构。建立由街道宣传办、党政办、城关派出所、街道应急办、街道信访办、涉事部门参加的政务舆情回应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街道宣传办,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会同各涉及部门公开工作机构开展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的监督、检查、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收集重点。人民群众在互联网领域对县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提出的利益诉求、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反映部门作风建设、有效促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敏感性较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舆情信息。
      第三条 收集范围。重点收集我街道辖区内主要网站、新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涉及本县政务舆情信息。
     第四条 工作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和源头处置原则;坚持主动应对、及时回应、科学处置的原则,把握好时、度、效。着力提高应对政务舆情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五条 收集时间节点。街道宣办、派出所、应急办、信访办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人员每天对收集范围内的网站及新媒体涉及县的政务舆情信息进行巡查。
      第六条 责任划分。各部门要对网络出现的舆情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响应。属于街道及其组成部门的政务舆情,由街道党政办或街道各涉及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认领回应;属于县级职责范围的网络政务舆情,及时上报县政办。
      第七条 应对处置。对涉及相关部门的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于2小时内将相关舆情及处置建议,报送街道主要领导负责同志以及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同时抄送县网宣办、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县政府相关部门认领后,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网络政务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不断规范网络政务舆情办理工作流程,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相关部门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网宣办、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对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需要较多时间调查核实的舆情,原则上要在认领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核实调查报告。对重大敏感网络政务舆情,涉事部门要迅速主动与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街道宣传办核实衔接后,由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街道宣传办于2小时内统筹报送县领导。对县领导批示的网络政务舆情,要按相关程序交办、承办、督办,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第八条 及时回应。对于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的回复内容,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审定后,于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政办回复;涉及到媒体及网民关注度高、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回复内容,须报县网宣办、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会商审定后,于5个工作日内由县政办通过县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统一发布。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持续关注舆情处置后的发展态势,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有效降低负面信息的不良影响。积
    第九条 强化领导。我街道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街道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要建立健全网络政务舆情“收集、认领、研判、处置、回应”处理流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回应。
 
    第十条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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