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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