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一、投诉举报
电话:0558-7237121、7237128;
地址:涡阳县医疗保障局(涡阳县向阳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二、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涡阳县人民政府。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涡阳县人民法院。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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