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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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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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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综合平台的使用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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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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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教育部门、科技部门、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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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教育部门发起,同级科技部门、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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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少于20个机构的数量随机抽取(各县区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原则上不少于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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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至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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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增加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参与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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