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浏览次数:157 发布时间:2023-07-26 10:16 字体大小:

序号

任务  名称

联查

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  对象

检查 主体

责任 分工

抽查 比例

时间

安排

备注

1

2023年度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教育

部门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综合平台的使用情况的检查。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市、县(区)级教育部门、科技部门、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县(区)级教育部门发起,同级科技部门、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不少于20个机构的数量随机抽取(各县区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原则上不少于4家)

20237月至10

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增加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参与联合抽查

民政

部门

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情况检查

科技

部门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综合平台的使用情况的检查。

文化旅游体育部门

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综合平台的使用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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