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1.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02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12月3日起,涡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40元/人/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
2.相关说明材料:《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皖政办秘〔2023〕2号)
3.咨询电话:涡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58-723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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