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镇权力廉政风险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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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镇政府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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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权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风险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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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许可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及财政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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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 |
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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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许可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批准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中心校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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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许可 |
五保对象入农村敬老院的批准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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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许可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承包土地调整审批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财政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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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许可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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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延期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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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变更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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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撤销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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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注销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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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许可 |
筹资筹劳批准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财政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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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许可 |
林权流转方案批准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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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许可 |
农村幼儿园举办、停办登记注册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中心校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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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许可撤回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撤回 |
5 |
1、受理环节:态度不热情,上报材料不齐全;收受馈赠,违规办理;不按标准收费办理人情件; |
1高2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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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确认 |
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核实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经济信息服务站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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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确认 |
划分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用途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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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政确认 |
确定村道建筑控制区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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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政确认 |
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核查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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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确认 |
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财政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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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政确认 |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武装部长 及派出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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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行政确认 |
预定征集对象确定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武装部长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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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行政确认 |
民间处方使用毒性中药证明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卫生院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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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行政确认 |
组织防汛队伍、登记造册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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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经济信息服务站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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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审核转报(行政许可类)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核转报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及举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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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审核转报(行政许可类)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核转报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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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审核转报(行政划拨类) |
新建、改建乡道需用土地的规划、审核转报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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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审核转报(行政许可类) |
生育证核发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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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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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审核转报(行政确认类) |
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核转报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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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审核转报(行政许可类) |
中期以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批准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服务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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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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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年审退出对象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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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审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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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社会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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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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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核销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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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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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烈士子女身份认定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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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复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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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特困人员供养审核转报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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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终止特困人员供养审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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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城乡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审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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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审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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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审核转报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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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审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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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审核转报(行政许可类) |
农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转报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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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落实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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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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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资金发放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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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审核转报(行政确认类) |
实行家庭承包的,申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财政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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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审核转报(行政确认类) |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申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财政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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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审核转报(行政许可类) |
四荒”资源使用权转让实施方案审查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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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审核转报(行政确认类) |
耕地占用税减免征收的审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财政所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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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审核转报(行政许可类) |
集体林地成片开发利用中,对个别承包户经营的林地调整的审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办公室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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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审核转报(行政许可类) |
健身气功站点设立审核转报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文广站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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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审核转报(行政许可类) |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审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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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审核转报(行政确认类) |
兵役登记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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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审核转报(行政许可类) |
宅基地使用申请审核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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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审核转报(行政给付类) |
申请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的初审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及畜牧站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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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行政给付 |
恢复生育手术费用补助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
62 |
行政给付 |
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优待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
63 |
行政给付 |
可以申请再生育夫妻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 |
3 |
1、审查环节:不按照规定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放宽条件。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
64 |
行政给付 |
贫困残疾人救助(残补)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
65 |
行政给付 |
城乡救灾资金发放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
66 |
行政给付 |
困难老年人救助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
67 |
行政给付 |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的优待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
68 |
行政给付 |
家居农村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
69 |
行政给付 |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以及生活有困难的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伍军人的优待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
70 |
行政给付 |
受委托发放种苗造林补助费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71 |
行政给付 |
向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72 |
行政给付 |
学前教育资助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73 |
行政给付 |
三无残疾人供养和救助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
74 |
行政给付 |
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者死亡人员医疗、抚恤 |
5 |
1.故意刁难申请人 |
5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
75 |
行政备案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备案 |
3 |
1、受理风险:应当受理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人大常委会主任及财政所具办人员 |
|
76 |
行政备案 |
业主委员会备案 |
3 |
1、受理风险:应当受理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77 |
行政备案 |
建设单位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
3 |
1、受理风险:应当受理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78 |
行政备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
3 |
1、受理风险:应当受理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79 |
行政备案 |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备案 |
3 |
1、受理风险:应当受理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具办人员 |
|
80 |
行政备案 |
农村幼儿园园长备案 |
3 |
1、受理风险:应当受理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81 |
行政强制执行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拆除 |
4 |
1.催告风险:未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未告知当事人需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等。 |
3高1中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所具办人员 |
|
82 |
行政强制执行 |
社会抚养费征收加收滞纳金 |
4 |
1.催告风险:未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未告知当事人需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等。 |
3高1中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83 |
行政强制执行 |
对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的制止、铲除 |
4 |
1.催告风险:未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未告知当事人需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等。 |
3高1中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84 |
行政处罚 |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处罚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85 |
行政处罚 |
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分管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86 |
行政处罚 |
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87 |
行政处罚 |
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应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筑和设施,经合理补偿、说服动员仍局部、拒不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88 |
行政处罚 |
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89 |
行政处罚 |
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90 |
行政处罚 |
受委托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91 |
行政仲裁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92 |
行政规划 |
编制非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93 |
行政规划 |
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94 |
行政规划 |
编制镇的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95 |
行政规划 |
根据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镇近期建设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96 |
行政规划 |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编制镇总体规划方案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97 |
行政规划 |
经原审批机关同意,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98 |
行政规划 |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修改方案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99 |
行政规划 |
村庄建设规划批准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100 |
行政规划 |
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及其修改方案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101 |
行政规划 |
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02 |
行政规划 |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03 |
行政规划 |
编制乡道、村道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04 |
行政规划 |
编制乡道、村道公路规划修改方案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05 |
行政规划 |
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服务所具办人员 |
|
106 |
行政规划 |
编制公益性公墓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党委委员 及民政办具办人员 |
|
107 |
行政规划 |
制定林业长远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108 |
行政规划 |
制定植树造林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109 |
行政规划 |
制订限期退耕还林计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110 |
行政规划 |
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11 |
行政规划 |
制定环保限期达标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12 |
行政规划 |
编制宅基地规划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3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具办人员 |
|
113 |
行政征用 |
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处理重大动物疫情 |
2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1高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114 |
行政征用 |
在临震应急期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
2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1高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 及具办人员 |
|
115 |
行政检查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的监督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16 |
行政检查 |
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书记 及土管具办人员 |
|
117 |
行政检查 |
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服务所具办人员 |
|
118 |
行政检查 |
查验婚育证明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
119 |
行政检查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
120 |
行政检查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监督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党委委员及纪委具办人员 |
|
121 |
行政检查 |
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行为监督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党委委员及纪委具办人员 |
|
122 |
行政检查 |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监督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党委委员及纪委具办人员 |
|
123 |
行政检查 |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党委委员及纪委具办人员 |
|
124 |
行政检查 |
水库大坝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25 |
行政检查 |
抗旱监督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126 |
行政检查 |
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127 |
行政检查 |
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监管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128 |
行政检查 |
乡镇企业监督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29 |
行政检查 |
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30 |
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31 |
行政检查 |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32 |
行政检查 |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33 |
行政检查 |
消防安全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34 |
行政检查 |
受委托协助进行文化市场管理监督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书记 及文广站具办人员 |
|
135 |
行政检查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与险情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36 |
行政检查 |
扫除文盲工作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37 |
行政检查 |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38 |
行政检查 |
宗教事务监督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党委委员 及组织办具办人员 |
|
139 |
行政检查 |
协助进行货运源头单位监督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40 |
行政检查 |
对取土、挖沙、采石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41 |
行政检查 |
乡村公路、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小型水工程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监督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42 |
行政检查 |
汛期安全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43 |
行政检查 |
汛前检查及问题处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44 |
行政检查 |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45 |
行政检查 |
渡口渡运安全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46 |
行政检查 |
对签单发航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47 |
行政检查 |
农村村民住宅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48 |
行政检查 |
基层应急管理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党委委员 及具办人员 |
|
149 |
行政检查 |
对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检查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党委委员 及具办人员 |
|
150 |
行政检查 |
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3 |
1、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3中 |
1、公示申报条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严格按程序办事,公开透明,逐级审批;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51 |
行政裁决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52 |
行政裁决 |
违规筹资筹劳调查处理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及纪检具办人员 |
|
153 |
行政裁决 |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违规筹集、使用资金和劳务的处理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及纪检具办人员 |
|
154 |
行政裁决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司法所具办人员 |
|
155 |
行政裁决 |
民间纠纷处理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综治具办人员 |
|
156 |
行政裁决 |
老年人权益侵害申诉处理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1中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司法所具办人员 |
|
157 |
行政调解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司法所具办人员 |
|
158 |
行政调解 |
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司法所具办人员 |
|
159 |
行政调解 |
劳动争议调解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司法所具办人员 |
|
160 |
行政调解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或纠纷调解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司法所具办人员 |
|
161 |
行政调解 |
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司法所具办人员 |
|
162 |
行政调解 |
民间纠纷调解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司法所具办人员 |
|
163 |
行政调解 |
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调解 |
3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超时受理。 |
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司法所具办人员 |
|
164 |
行政命令 |
未经煤矿企业同意,在煤矿企业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间内在该土地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65 |
行政命令 |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清理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66 |
行政命令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67 |
行政命令 |
禁止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68 |
行政命令 |
禁止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69 |
行政命令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党委委员及具办人员 |
|
170 |
行政命令 |
未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责令改正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党委委员 及具办人员 |
|
171 |
行政命令 |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未按规定如实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的责令改正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72 |
行政命令 |
责令遗弃老幼残人员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党委委员 及具办人员 |
|
173 |
行政命令 |
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党委委员 及具办人员 |
|
174 |
行政命令 |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令改正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党委委员 及具办人员 |
|
175 |
行政命令 |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不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责令改正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党委委员 及具办人员 |
|
176 |
行政命令 |
农村集体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责令改正、并退还违法收取的资金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党委委员 及纪检具办人员 |
|
177 |
行政命令 |
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接受有偿服务的,责令改正、并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党委委员 及纪检具办人员 |
|
178 |
行政命令 |
要求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活动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179 |
行政命令 |
损坏或者擅自移动警示标志的,责令修复或者赔偿损失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80 |
行政命令 |
对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81 |
行政命令 |
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党委委员及纪检具办人员 |
|
182 |
行政命令 |
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83 |
行政命令 |
责令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84 |
行政命令 |
对正在监管场所服刑或者接受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探视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85 |
行政命令 |
未依照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令限期改正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86 |
行政命令 |
未如实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
5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1高2中2低 |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
187 |
行政应急措施 |
紧急防汛措施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水利站具办人员 |
|
188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动物疫情预防、控制措施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畜牧站具办人员 |
|
189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预防性措施,防止动物疫病传入,监视疫情动态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畜牧站具办人员 |
|
190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措施预防、控制艾滋病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
191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防范特大安全事故行政措施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92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措施防止灾情扩大,组织避灾疏散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93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措施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194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紧急措施修复气象探测设施和探测环境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195 |
行政应急措施 |
组织燃气事故抢修、救援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196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损失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197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措施,扑救森林火灾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198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措施拯救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野生动物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199 |
行政应急措施 |
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危害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200 |
行政应急措施 |
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201 |
行政应急措施 |
对临震应急活动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202 |
行政应急措施 |
在临震应急期,提出避震撤离的劝告,组织进行避震疏散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203 |
行政应急措施 |
对疫点内染疫、疑似染疫和病死的动物进行扑杀、销毁或作其他无害化处理 |
2 |
1、实施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2、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
204 |
其他权力 |
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财政所具办人员 |
|
205 |
其他权力 |
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
206 |
其他权力 |
组织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制止侵害行为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公路站具办人员 |
|
207 |
其他权力 |
收回再生育夫妻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计生办具办人员 |
|
208 |
其他权力 |
出具捐赠凭证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党委委员及民政具办人员 |
|
209 |
其他权力 |
暂停发放采伐许可证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农综站具办人员 |
|
210 |
其他权力 |
跨行政村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
211 |
其他权力 |
河滩河道管理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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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其他权力 |
捕杀狂犬、野犬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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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其他权力 |
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处理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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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其他权力 |
拆除文化站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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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其他权力 |
筹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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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其他权力 |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处理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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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其他权力 |
对基层人民政府作出的民间纠纷处理决定,,不起诉又不执行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执行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镇长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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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
其他权力 |
集资办学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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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
其他权力 |
保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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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
其他权力 |
非法招用童工的批评教育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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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其他权力 |
国有小型水工程管理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及安监办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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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其他权力 |
矿山迹地、弃土(渣)场治理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2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分管副书记 及具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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