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阶段性成果,推动重大隐患问题整改,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涡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涡安〔2023〕3号)要求,决定对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份。
二、督查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和企业,突出薄弱部位和环节,突出各企业自查、单位帮扶、精准执法,聚焦“责任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排查了没有、隐患消除了没有”,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督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一)总体情况: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挂账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二)党委、政府组织推动情况: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主要及分管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及现场督导检查情况。
(三)企业自查自改抽查情况: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数总数;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研究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部门严格精准执法情况: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情况;行政执法处罚、责令停产整顿情况;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部门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将本单位排查出的隐患通过“智慧应急”系统随时填报,并及时整改,形成闭环;每周五前把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调度表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7299728,邮箱:gyawb420@163.com。
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