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化飞解读《涡阳县审计局审计整改约谈办法》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及《中共安徽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亳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文件起草过程: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亳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四)工作目标: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增强整改刚性约束,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工作内容:经县审计局相关业务股室(中心)组织核查或核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
(1)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2)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执行审计决定,推诿、敷衍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审计机关督促纠正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整改到位或无实质性整改进展的;
(4)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
(5)未及时按整改要求推动主管领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6)推动审计整改不力,导致审计发现问题屡审屡犯,整改效果不好的;
(7)审计整改结果弄虚作假的;
(8)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六)创新举措: 制定该办法,可以有效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增强整改刚性约束,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压实被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过程中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审计工作提出的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七)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考虑:有关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在约谈后30个工作日内,将约谈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约谈对象述责述廉的内容。审计机关对约谈对象无故不参加约谈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涡阳县审计局
解读人:徐化飞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721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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