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涡阳县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558 发布时间:2023-04-04 09:27 字体大小: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的特殊保障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依据《安徽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亳州市财政局关于预拨下达2023年中央和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亳财社【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涡阳县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

务项目,居住在本县辖区,具有涡阳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资助接受托养服务人次数≧300人,按照每人每年平均 1500 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2023年度下达我县资金45万元。

二、服务范围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GB/T37516-2019),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服务。

三、服务形式

涡阳县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以上门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项目推进中探索邻里照护等服务形式,让每一位享受惠残政策的残疾人都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四、服务内容及标准

1、配送食材,不少于6次,猪肉或禽蛋(每次不少于2斤肉或30个鸡蛋);

2、配送生活用品,不少于4次,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洗衣粉、洗衣液(每次不少于两种);

3 、清扫卫生,不少于10次,做到室内外整洁;

4 、上门理发,不少于6次;

5 、保健按摩 ,不少于4次;

6 、陪同康复锻炼或心理疏导,不少于4次

7 、家属康复护理指导或者职业康复训练和辅导,不少于4次;

8 、帮助学习使用智能手机常用功能等;

9 、提供简单的家务劳动训练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的辅导,不少于4次;

10、健康监测服务,耳鼻喉监测、白内障监测、脉搏监测、心肺听诊,每项不少于1次,血压监测每项不少于4次/

11、以上服务项目按各项规定的时长完成。

五、加强监管

1、涡阳县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开展,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确保经得起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检验。

2、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托养服务以外的支出,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服务资金,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检查。

3、县残联将通过随机抽查和满意度调查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推进项目实施。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服务到位,提升被托养对象及其家人的满意度。

4、及时将涡阳县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图片、数据进行资料归档、如实录入中国残联服务平台数据库系统中,向市残联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六、工作要求

1、镇(街道)残联按“服务对象”要求,摸清底数,把真正有迫切需求、急需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纳入到本次托养服务项目。

2、镇(街道)残联充分发挥好自身优势,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使残疾人托养服务品牌“阳光家园计划”——“托养一人,幸福一家,影响一片”实施成果深入人心,提升全社会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引导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

3、县乡村要相互配合、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使服务效果最优化。同时做好本次残疾人家庭托养服务的监管、资料收集等工作。

4、项目开展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测情况,服务方需及时与镇残联对接,因特殊情况暂不能解决的,上报县残联,待研究后实施。


 

涡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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