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市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274 发布时间:2026-03-16 10:12 字体大小:

曹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应对学生溺水事故,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害,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的规定,结合新市镇防溺水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将危急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曹市镇境内发生的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应急工作。

二、应急预案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2、指挥领导组下设各小组及职责

1)救援及疏导组:

职责:伤员的抢救及现场秩序维护。派出所一要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卫生院要组织好对溺水学生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2)事故救护组:

职责:医院的联系、伤者抢救及运送。

3)善后及后勤工作组:

职责:事故调查、家属的安抚。

4)对外联络组:

职责:对外的宣传,接待外来新闻报道人员。

5)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对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修订本预案;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汇报、调查、处理。 报警电话:110、120、119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1、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游泳、失足落水等。

2、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危急事件的应对

1)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镇当急办公室报警;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镇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应急办;

2)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做好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6)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7)当事故控制后,组成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4、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取消

1)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3)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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