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8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县政协孙雷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节能减排、照亮涡阳”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电工作的通知》、亳州市城管委《关于印发市、县城区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节电节能双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城管委办〔2021〕21号)、《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电工作的通知》,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节能工作的安排部署,城管局做了几点。
一、节电管控原则
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在满足照明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亮化数量、亮化时间,节约用电、节能降耗。
二、节电管控时间
(一)道路路灯: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下午7:30左右开始陆续亮灯,早上5:00 前全部关闭;采取分时段、分路段差异化关闭路灯照明,对经开区内路段实行单侧亮化,亮至24:00后关闭。
(二)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景观亮化:一是每日路灯照明时间:17:10—24:00;二是景观灯(如射灯、投射泛光灯、草坪灯等)一律关闭。
三、节电管控措施
(一)强化节电管控宣传。深入宣传节电节能的重要意义,重点做好沿街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技术控制措施。城区内道路路灯是否按照工作要求实行单侧关闭,杜绝全部关闭一刀切情况发生,做好节能减排期间关闭路灯的线路检修日常巡查,及时根据季节变化及光照时间不同对城区内路灯开关时间做出调整。
(三)加快推进智能改造。督促供电公司加快对城区实施路灯智能改造,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城市照明的科学技术水平,实现路灯智慧化管理、精准节能亮化,改造后路灯将实现路灯单灯控制、功率调整,间隔亮化,精准节能亮化。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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