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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因时因势优化医保政策,全力做好新冠感染救治保障,全市新冠感染门诊、住院累计结算7.7万人,医保基金支付1588.23万元;
提比例。对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截至目前,全市新冠门诊结算7.55万人,医保报销861.99万元,次均报销114.24元。
扩范围。将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纳入综合保障救治,医疗机构定点范围由卫健部门确定的新冠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扩大到所有收治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市新冠住院结算1562人,医保报销726.23万元。
强保障。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36种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用药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照甲类药品管理、明确执行期限。督促医保经办和医疗机构做好药品数据库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如期如实执行。
优服务。对患有基础病的慢性病患者,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同时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满足长期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