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相关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涡阳县2020及2021年度“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第三方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根据要求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客观评价服务机构项目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本次评估。
(二)工作内容
1、评估范围:涡阳县下辖楚店镇、店集镇、高公镇、公吉寺镇、临湖镇、涡南镇、花沟镇、星园街道、天静宫街道等9个镇(街道)享受居家托养服务的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实地调查,合计750户,要求覆盖率达90%以上。
2、评估内容:机构是否按照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以及残疾人或其家属对居家托养服务的满意度评价、对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意见建议、困难和需求等。
(三)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四)最高限价:总费用不超过37500元。
二、报价
(一)报价人资质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单位最少提供一份三年来满意度调查的相关业绩。
3.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任何形式与本项目实施机构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文件内容
1.公司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和业绩佐证材料。
4.报价(总价)。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相关要求:
1.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2.报价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
3.报价文件原件1份、双面复印件5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构成:报价人应提交经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署的“报价函”(见附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可不填写)。
2、报价:报价人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应一次性书面报出总价,该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报价文件: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项目名称,在本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地点和时间前递交至指定机构地点。
4、报送方式:送达或邮寄。
三、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
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
涡阳县残疾人联合会(雪枫路与稽山路交叉口)。
四、废标条款及无效报价: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报价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五、评标及合同授予标准:
残联将组织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对服务方案、报价、服务承诺、项目人员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最低评标价的报价人。
六、订立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春雷
联系方式:18956790365
涡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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