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目录清单名称:养老保险服务
目录清单子项名称: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002014006009
服务对象:自然人
实施编码:11341621003176319X4002014006009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它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办理地点: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向阳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无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涡阳县人社局(外专局)
所属区划:涡阳县
实施主体:涡阳县人社局(外专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县级
办件类型:即办件
委托部门:无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无
是否属于联办件:否
是否有联办机构:否
联办机构:无
是否有权限划分:否
划分标准:无
是否属于上报件:否
下沉办理:否
通办范围: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阶段性办理:否
办理时间段:无
是否有特别程序:否
是否支持预约:否
预约渠道:无
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数量限制说明:无
数量限制依据:无
是否进驻大厅:是
材料收取形式:无
结果名称:无
结果样本:无
结果领取方式:无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无
监督投诉方式:0558-7212361
咨询方式:0558-7211218
审查标准:一、参保人员死亡的,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并核对以下材料: (一)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二)指定受益 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 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 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二、参保人员出国(境 )定居并丧失国籍的,核对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到村( 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三、 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 老保障待遇的,核对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到 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表》。
年审年检:无
设立依据:1.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
险待遇领取条件:……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2. 《关 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 亡次月 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 上报至县社保机构 。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 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 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受理条件: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 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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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材料 必要 性 |
材料类 型 |
材料形 式 |
纸质材料份 数 |
来源渠道 |
材料依据 |
填报 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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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注销 登记表 |
非必 要 |
原件或 复印件 |
纸质或 电子 |
原件1份,复 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法定依据 |
相关 法律 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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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 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或 复印件 |
纸质或 电子 |
原件1份,复 印件1份 |
政府部门核 发 |
法定依据 |
相关 法律 法规 |
办理流程: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 办结:根据审批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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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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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 日 |
涡阳县人社 局(外专局 ) |
蒋百慧 |
受理岗 |
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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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0.5个工作 日 |
涡阳县人社 局(外专局 ) |
蒋百慧 |
办结岗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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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