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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生活救助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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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8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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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户口)。救助对象应在救助对象所在地自然村公式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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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