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涡阳县新兴镇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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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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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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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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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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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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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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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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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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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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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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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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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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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新兴镇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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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58-286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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