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一卡通);
2.申请人对照下列七类人员特征选择符合自己实际条件的类别并提供所需材料: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3个月(系统自动比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所以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满55女满45、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9个月(系统自动比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记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 登记失业3个月(系统自动比对)、国土资源部门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登记失业3个月(系统自动比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证》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材料;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6个月(系统自动比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毕业证书。
二.法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网或安徽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或皖事通,选择涡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受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材料审核;
3、审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3.《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 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四.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7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0558-7212634
七、办理地点(方式):
市民服务中心二楼33号窗口现场指导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或阳光就业网办理。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或阳光就业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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