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涡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383 发布时间:2023-02-25 10:20 字体大小:

各督学责任区,各学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园):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春季开学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对于教育系统全年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我县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教督〔2023〕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月24日至2月27日

二、检查内容

见附件《涡阳县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项目清单》

三、检查方式


(一)学校自查。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做好问题整改和总结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二)督学责任区普查。各督学责任区要成立督学检查组,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检查。通过检查指导学校开展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

(三)县级督导复查。县检查组采取听、查、看、访、问等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抽查,主要是对教育的重要任务、学校内关键部门、重点区域进行问题排查,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工作亮点。

四、工作要求

1.各督学检查组要认真对照《涡阳县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项目清单》做好普查工作,重在找问题、查实情、抓落实。对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当场向学校下发督导整改通知书。检查结束要形成责任区督导报告,注意突出亮点和不足,点到学校、列出实例。各责任区督导报告由县检查组带回,电子版发至邮箱gyjyddbgs@163.com。

2.县检查组在开展督导复查时,每学区抽查学校不少于3所,并注意涵盖不同学段学校和公民办等不同类型学校。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反馈材料,并附2张以上检查工作图片(标注文字说明),连同责任区督导报告一并于2月27日下午下班前交县教育督导室。

3.各学校(园)要对开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各学校(园)挂牌责任督学要对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县教育督导室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涡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涡阳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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