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曹市镇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177 发布时间:2023-03-01 08:39 字体大小: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核心要求。2022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法律制度,引导全体干部学法。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及时公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开展年终述法活动。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述法推动监督,推进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面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述法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果,不断增强工作底气,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2022年,曹市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实施办法,及时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政府履约践诺机制。落实政策上做加法,行政许可上做减法,服务上做乘法,营商环境上做除法的工作制度,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活动开展。经排查,我镇无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落实《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持续推进一村一顾问体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目前我镇每个村均有1名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等。2022年度,我镇已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治理,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严厉查处上述领域内各类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成为常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包保干部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对重点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心理疏导的方式,将稳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坚持把中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落到实处。凝心聚力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使干部队伍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埋头苦干,集中力量做好中心工作。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放范围,做到精简行文、按需发文严格公文运转程序,实行急件急办、特件特办、密件专办。镇党委统筹协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控制总量,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防止重复扎堆。二是深入开展违法行政行为整治。始终将违法行政整治与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对复议机关决定文书及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说理部分进行认真、深入、细致地学习,对违法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理由要对照实际工作认真整改。站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三是依法兑现政府公共政策。对出台政策坚持依法兑现、主动兑现、全面兑现的原则,推动镇政府及各部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公共政策兑现。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够。在宣传方式、宣传工具、宣传途径上还停留在较为传统的展板展览、橱窗展示上,开展新媒体环境下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不足。

(二)执法监管合力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均有所调整,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以便提高衔接配合力度,提升执法质量,形成监管合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高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市县实施方案,认真谋划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继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执政能力。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培训,严格行政执法考评评议,使队伍素质和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新情况相匹配。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信访、调解、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衔接的纠纷处理制度。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最大程度把争议化解在行政工作程序内。

        (四)不断强化监督落实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围绕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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