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涡阳县淀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561 发布时间:2023-02-21 09:19 字体大小:
各市场监管所、直属机构,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涡阳县淀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涡阳县淀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淀粉及其制品(粉丝粉条粉皮)等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淀粉制品中受微生物污染、铝含量超标等问题,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强化隐患排查,积极开展淀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达到“五个一批”,即: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坚决依法打击淀粉及其制品(粉丝粉条粉皮)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铝含量超标原料和滥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违规违法行为,解决淀粉制品中铝含量超标的问题,使我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统一指导、协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振中  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金明  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冯传明、薛志泉、唐永利、杨帆、尤超、陈浩、张磊、高山、张建国、潘建伟、高伟、郑福中、程伟 、杜心 良、转超、王启华、彭伟、王天立、张峰、李一峰、张大伟、侯军、杨雪飞、李华全、李子元、邱兴起、姜亚、邓伟、邵军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淀粉及其制品的生产企业;
  2.粉丝粉条粉皮加工小作坊。
  (二)时间安排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整治措施
  1.督促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全面自查,要督促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加工,落实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总监职责》或《食品安全员守则》;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食品配方。重点检查是否针对生产加工的食品制定食品配方,配方是否包括使用的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使用量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的规定。
  (2)原辅料采购。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核;是否做好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确保购进的食品原料、含铝食品添加剂和含铝食品相关产品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购买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粉丝粉条粉皮的生产加工者要对淀粉原料中的铝含量进行检验把关。
  (3)生产加工制作过程。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过程中是否对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用量进行称量,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相关规定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4)产品出厂检验。粉丝粉条获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要求,确保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控制在≤200mg/kg;不具备自检能力的,是否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是否立即查明原因、召回产品、切实整改,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力度,主要检查食品配方、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产品检验等。对淀粉及其制品(粉丝粉条粉皮)等产品的获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验证企业原辅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尤其是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控制有效性。
  (2)加强监督抽检监测。各单位要结合年度抽检计划,开展抽检监测。要重点加强粉丝粉条粉皮产品的监督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对产品进行抽样,必要时可以对原辅料进行抽样检验,对抽检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置,控制风险,整改到位。涉及其他地区的,及时通报协查,严控产品安全风险。
  (3)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要立即核查,严惩重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对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淀粉及其制品(粉丝粉条粉皮)等产品是日常消费较大的食品,食品消费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切实保障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重视淀粉及其制品(粉丝粉条粉皮)等产品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和法律后果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共治。
  (三)加强督察督办。县局将适时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较好的单位通报表彰,对推诿扯皮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和报送专项整治行动信息,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
  请各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将专项整治统计表报送至食品综合协调股。
  联系电话:0558-7221372
  邮    箱:gyxsab331@163.com
  附件:涡阳县淀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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