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交通局2022年12月份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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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
立案时间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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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亳涡交罚〔2022〕1000181号 |
亳州市汽车客运集团迅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
2022/12/23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
罚款贰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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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皖亳涡交罚〔2021〕1000279号 |
淮北瑞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2/12/12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陆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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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皖亳涡交罚〔2022〕1000183号 |
上海新宁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2022/12/27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 |
罚款壹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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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