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涡阳县卫健委关于印发涡阳县农村敬老院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政办:
为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提高敬老院医养服务水平,促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健康开展,实现院民满意、组织满意、社会认可的既定目标。根据《亳州市进一步规范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工作若干规定》(亳办发〔2019〕6号)和《亳州市农村敬老院改革基本规范(试行)》(亳办〔2019〕100号)、《涡阳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敬老院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结合全县敬老院管理工作的实际,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制定了《涡阳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考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涡阳县卫健委 涡阳县民政局
2022年7月4日
报送: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涡阳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考评方案
为加强对敬老院的规范管理,创新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根据《亳州市农村敬老院改革基本规范(试行)》(亳办〔2019〕100号)文件和涡阳县卫健委、民政局关于印发《涡阳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
全县已完成移交至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农村公立敬老院。
二、考评内容
管理体制、排查鉴定、医护服务、资金管理、内部管理、疫情防控等。详见附件
三、加扣分及一票否决事项
1.加分事项
(1)为国家、省、市、县卫生或民政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分别给予20分、10分、5分、3分的加分。
(2)在国家、省、市、县卫生或民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分别给予10分、5分、3分、2分的加分。
(3)被国家、省、市、县通报表彰的分别给予10分、5分、3分、2分的加分。
(4)工作创新项目经国家、省、市级认可并予以推广的加5分、3分、2分。
2.扣分事项
被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分别给予10分、5分、3分、2分的扣分。
3.一票否决事项
出现一票否决事项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发生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或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因违法违纪受到严重处理的。
(2)被国家、省、市媒体公开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管理不善出现疫情确诊病例的。
(三)考评分数设置
镇(街道)敬老院督查考评内容总分100分,每半年考评一次,两次考评结果平均分与加扣分合计后为全年最终得分。
四、考评程序
(一)考评主体
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和属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抽调专人组成考核小组,由县卫健委牵头,严格按照县考评方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考评。
(二)考评方法
通过现场查阅文件资料、问卷调查、现场测评、群众访谈等方式进行考评。按照《亳州市农村敬老院改革基本规范(试行)》(亳办〔2019〕100号)文件精神拨付的日常运转和建设发展经费,按每个敬老院上月实际入住五保老人数,拨付至医共体、卫生院,预留10%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奖补使用。
(三)公示与复核
考评结果在敬老院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卫健、民政部门、属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考评小组现场据实复核,确保做到考评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五、结果运用
每次县级考评结果结合抽查和暗访情况在全县通报。
(一)奖励先进
县卫健委和民政局对年度工作考评总成绩前3位的敬老院进行表彰,分别给于第一至三名的敬老院30000元、20000元、10000元的绩效奖补。对年度工作考评总成绩后3位的敬老院除通报批评外,并分别扣除30000元、20000元、10000元的应分资金额度(从市、县财政拨付的敬老院日常运转和建设发展资金中直接扣除)。
(二)惩戒后进
县卫健委和民政局在分别约谈年度工作考评总成绩倒数一至三名敬老院主要负责人的同时,对年度倒数第一或一票否决的敬老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对年度考评总成绩低于80分的敬老院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责令整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应按规定程序免去敬老院院长、副院长职务。
六、工作要求
各医共体、卫生院、民政办、敬老院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考评方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细化量化考评内容、明确岗位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被考评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提供数据和证据性材料。要严肃考评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评资料,确保考评过程结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轻则批评教育,重则依规问责。
附件:涡阳县农村敬老院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
涡阳县农村敬老院工作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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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评内容及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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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体制(10分)民政 |
1.院长任命3分。 |
1.敬老院院长非乡镇卫生院提名并任命扣1分; 2.敬老院院长非乡镇卫生院副院长担任扣1分; 3.乡镇人民政府、县区卫生健康委、县区民政局无院长任命备案相关材料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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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长管理4分。 |
1.院长在职在岗得2分; 2.对各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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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养经费3分。 |
1.五保老人供养经费未按标准按月拨付至敬老院,且未书面向县区民政局反应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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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鉴定(10分)卫健 |
1.入院体检3分。 |
1.每发现1名五保老人未进行入院体检、半年体检扣0.5分,扣完1.5分为止; 2.未根据体检结果合理安排诊疗护理、居住房间和床位的每发现1例扣0.5分,扣完1.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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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隔离治疗2分。 |
1.每发现1例有传染病未进行隔离治疗或转移至医疗机构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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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档案5分。 |
1.五保老人无个人信息核查表、知情同意书、监护人联系资料、失能五保老人入住协议等,每发现一项问题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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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护服务(15)卫健 |
1.诊室配备6分。 |
1.未设置诊疗室的扣2分,诊室设置不规范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医护人员不在岗的扣2分; 3.诊疗室配备常见病药物不足60种的,每少一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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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护工配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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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护理五保老人按2:1配备护工,每少1名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半护理老人按4:1配备护工,每少1名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全自理五保老人按10:1配备护工,每少1名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4.护工未落实为行动不便五保老人整理房间、用餐服务等工作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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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域配备4分。 |
1.有集中入住失能五保老人的敬老院,未设置设医疗区、护理区和养老区等服务分区,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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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管理(15分)卫健 |
1.信息公示2分。 |
1.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敬老院面向社会开放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扣1分; 2.敬老院日常支出未按月进行公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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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使用10分。 |
1.无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扣2分,资金支出审批未按财务管理办法落实扣2分; 2.截留、挪用、套取、滞拨资金的每发现1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3.未建立敬老院管护人员工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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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审计3分。 |
1.对县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第三方审计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每有1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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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内部管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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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19分。 |
1.未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扣1分; 2.未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扣1分; 3.未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请销假、出入登记、防火巡查、外出陪护等安全管理制度,每发现1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 4.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扣2分; 5.每发现一例室内使用电热毯、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或抽烟、使用明火蚊香扣1分,扣完5分为止; 6.无灭火器、应急指示灯等消防配套设施、或者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每发现1例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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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饮食安全10分。 |
1.未做到每周科学制定食谱,按食谱供餐的扣2分; 2.未规范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扣3分; 3.未配备消毒设备或配备未使用扣3分; 4.无、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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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门岗管理3分。 |
1.未设置门岗扣1分; 2.无出入管理制度(疫情期间严格管理)或者制度未落实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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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院容院貌6分。 |
1.每发现1个房间脏乱差、有异味扣1分,扣完6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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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娱配备2分。 |
1.未配备必要的室内外文娱设施、设备或者设备损坏,每有1项扣1分,扣完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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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疫情防控(10分)卫健 |
1.政策落实4分. |
1.封闭期间未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扣1分; 2.未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扣1分; 3.出入人员未进行测温扣0.5分; 4.未落实日常消毒扣1分, 5.进入人员未扫双码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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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资储备2分。 |
1.敬老院防控物资储备不足10天使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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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宣传引导4分。 |
1.未张贴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海报扣2分; 2.未对情绪较大的老人进行心理疏导,每发现1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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