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和地方金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永解读《涡阳县县属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我县出台了《涡阳县县属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涡政办秘〔2021〕6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市属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9〕80号),结合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国有资本产业布局,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及时掌握国有资产运营情况,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15日,县财政局开始起草《涡阳县县属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初稿形成后经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起草同志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县属企业、县司法局等部门意见,在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后形成送审稿,送审稿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会后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的送审稿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2021年12月29日,按照程序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经济行为,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十五条,分别对由县政府审批、县国资委审批及县国资委备案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明确,对报县政府、县国资委审批、核准、备案的重大事项需提供材料进行了说明。
(一)由县国资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批事项分别为:1.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2.改制。3.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中,因产权(股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4.进行重大投资。单项资本性(股权、产权)投资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市级文件是20000万元)5.为第三方(不包括企业出资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业务除外。6.年度对外捐赠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市级文件是300万元)7.转让重大资产。8.企业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根据涡阳县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增加)9.发行公司债券(市级文件是由国资委审批)。10.应当报县政府批准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县国资委审批事项分别为:1.修改企业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股份制改造方案。3.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拟上市(挂牌)企业及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5.资产评估。6.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7.进行重大投资。单项资本性(股权、产权)投资超过注册资本5%或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8.非主业投资。单项投资(股权、产权)投资超过注册资本1%或500万元的。9.为第三方(不包括企业出资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业务除外。10.转让重大资产。资产账面净值或资金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11.对外捐赠同一事项达到100万元或者年度累计捐赠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12. 企业及其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人事任免。13.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县属企业需要报县国资委审批的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三)报县国资委备案事项分别为:1、企业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产权(股权)转让(包括合并、分立、改制等)。2.企业从事股票、期货等高风险业务。3.进行重大投资。单项资本性(股权、产权)投资不超过注册资本5%或5000万元的。4.企业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资本性投资(股权、产权)超过注册资本5%的(基金、投资公司以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除外)。5.企业调整主营业务。6.本办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以外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7.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8. 非主业投资。单项投资(股权、产权)投资不超过注册资本1%或500万元的。9.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四)报县政府、县国资委审批、核准、备案的重大事项,应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请示(报告)。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情况说明。3.企业董事会或其他内部决策机构书面决议。4.依法应征求相关单位和人员意见的情况。5.相关文件规定应提供的材料。以上重大事项报告资料报送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涉密的应注明密级。
六、适用范围
《办法》所称县属国有企业是指经县政府授权由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涡阳县财政局(涡阳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 :李永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723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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