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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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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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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受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于1月10日好转,符合预警解除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1月10日9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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