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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处理程序:接到投诉后,院投诉办或总值班室工作人员会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情况属实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最后回访回复投诉人;情况不属实的,回访回复投诉人。
2、投诉地点:门诊楼三楼。
3、接待时间及联系方式:门诊楼三楼接待,时间:8:00-11:30;14:10-17:40。投诉电话:0558-2860933;院长总值班室接待时间是24小时,投诉电话:0558-7212355;1895678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