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局长张雷解读《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2022年6月1日,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府法领办〔202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制定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2年2月,涡阳县司法局起草了《涡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意见,县司法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履行了合法性审查程序。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并报县委批准,2022年6月1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和程序,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
五、主要内容
涉及制定内容九个方面:
(一)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共七条,第一条是制定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第二条是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第三条是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第四条是需要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县级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第五条是涉及民生保障方面的重大资金安排,政府融资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由重大影响的国有资产处置;第六条是实行政府定价,且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第七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关于行政机关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要求
第八条要求行政机关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提交合法性审查,审查材料应包含的内容及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审查主体和内容
第九条明确县司法局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和实施指导工作,重点审查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决策机关法定权限、决策事项制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决策事项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六、创新举措
(一)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重大决策范围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我县实际情况,将涉及民生保障重大资金安排,政府融资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由重大影响的国有资产处置及实行政府定价,且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纳入决策事项范围。
(二)明确了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和工作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全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化,对不符合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县司法局在审查过程中将决策草案退回并要求补充、完善。同时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解读机关:涡阳县司法局
解读人:张雷
联系电话:0558-725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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