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浏览次数:697 发布时间:2026-04-02 16:42 字体大小:

1.涡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电话:0558-7212413。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政府(办理机构:涡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或亳州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涡阳县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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