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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处理程序:接到投诉后,院纪委或总值班室工作人员会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情况属实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最后回访回复投诉人;情况不属实的,回访回复投诉人。
2.投诉地点:行政楼四楼纪委办公室和门诊大楼一楼院长总值班室。
3、接待时间及联系方式:行政楼四楼纪委办公室接待时间是正常工作时间,投诉电话:0558-2867680;院长总值班室接待时间是24小时,投诉电话:0558-721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