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回复】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李强委员:
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我县商业网点设立购物指示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商业网点设立购物指示牌不属于商务局职能。
二、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商业网点设立购物指示牌工作。
2021年6月29日
单位联系电话:7231897
办复类别:B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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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委员:
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我县商业网点设立购物指示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商业网点设立购物指示牌不属于商务局职能。
二、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商业网点设立购物指示牌工作。
2021年6月29日
单位联系电话:7231897
办复类别:B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