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3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董阳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涡阳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1答复:至2021年7月15日,我县公布了三批历史建筑,共22处。目前,我县已开展第四批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普查认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发动多方力量征集历史建筑线索,扩大普查地域空间范围。
建议2答复:目前,我局已结合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对历史建筑的现状使用功能、现状产权性质、产权人名称或单位等信息,进行了全面调查。
下一步、根据调查结果,建议政府确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落实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
建议3答复:保护规划是科学合理指导名城保护工作开展的关键,也是历史文化遗存活化利用的根本依据,目前我县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保护规划的批准实施,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时间为准。
下一步,依托批准公布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探索适合我县历史文化遗存活化利用方案,积极协助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结合“十五分钟阅读圈”建设,引入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服务功能,充实和丰富历史建筑的文化内涵,按照合理利用和有序开放的原则,增强历史建筑和老城活力。
再次感谢您对涡阳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支持与重视。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3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2861988
办复类别:B类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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