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高炉镇2022年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
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农村建房的高峰期,也是农村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农村自建房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要从安全发展的高度,抓好当前农村建房安全工作,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常态化全面开展农村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举一反三,排查隐患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建房安全监管,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切实整改。一是建立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履职档案,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清单。二是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镇包保到村,村包保到户,建立镇--村(社区)--自然村(组)三级包保网格。三是实施“一场所一对策”,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落实“四个一律”工作措施(1.在永久基本农田违法建房的,一律拆除;2.未办理批建手续的,一律不得施工;3.未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一律停工;4.未按照要求全部完成隐患整改的,一律不得复工)。
三、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理顺农村建房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职责。
(一)镇政府职责: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村建筑安全负总责,负责统筹协调、层层压实村(居)、站所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四到场”巡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治闭环机制。
(二)农综站职责:高炉镇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综站,农综站负责牵头制定农村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安全大检查,常态化农村建筑施工安全“四到场”巡查,联合各村履行管理职责,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自规所职责: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管控力度,加强土地执法检查,有效制止农村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市场所职责:加强对农村建筑材料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建筑材料(钢筋、水泥、预制楼板、支模板等建筑材料)的行为。
(五)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职责:要对本部门承担的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六)应急办职责:把农村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督促安委会成员齐抓共管、共同发力、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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