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一.具有当地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听力言语除外),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新办的残疾证6个月可以申请)
二.对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规定的残疾人,不分城乡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五保户不享受
三.申请手续
- 填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 身份证复印件3份
- 户口本复印件3份
- 二代残疾人证2、3、4、5页复印件3份
- 本人或监护人粮补本复印件3份、扶贫户复印扶贫账号
- 2寸照片3张
- 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病例、乡镇卫生院或上一级医院开具的需要长期护理证明、产生消费支出的小票(如购药购物发票此类)等相关能够证明需要持续照护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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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600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