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税务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1297 发布时间:2025-04-02 09:57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现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升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加强自身建设、保障统计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深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发挥两大政务信息公开主体作用。一是局党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的主体作用;二是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信息提供的主体作用。

(二)明晰股室职责。涡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策、目标的规划、制定;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各项政策、目标任务分解、关系协调、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各股室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及时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提供需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各股室每月要至少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提供1篇政务信息,上报时间为每月或季末月底的26日前,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各股室提供需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审核并及时公布。

三、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统计政务信息的主渠道;要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及时梳理整合成相关主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在网站上予以展现;要围绕统计的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

(二)认真执行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要充分利用好宣传部现有的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涉及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事项时,要适当增加新闻发布频次。

(三)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各股室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要加强审核登记,制定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各股室的新媒体公开载体应做到与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互联互通。

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一)主动发布机制。各股室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与统计相关的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对发布的统计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与有关部门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二)重要政策解读机制。要加大对相关税务政策的解读力度,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与相关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统计领域的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将文件与政策解读按照公开分类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

(三)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各股室要密切关注重要统计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统计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业人员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回应公众关切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四)沟通协调机制。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处理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涡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县的统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统计工作和统计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不断把统计服务对象的期盼融入统计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提升统计数据的公信力。各股室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二)加强业务学习。各股室专业人员要加强学习,按要求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时总结,并交流经验,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和工作考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股室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统计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纳入股室、基层分局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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