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三定”方案
根据《关于同意成立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的批复》(亳编〔2010〕23号)文件精神,设置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代表县政府作为重点工程建设的“大业主”、牵头人,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不包括行业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及安装)和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使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审图和预算编制。
(三)督查督办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工程工期和质量、技术档案管理。
(四)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办理重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编制15名,领导职数1正2副,中心主要负责人:刘军同志。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印鉴管理、会议管理、对外联络和接待;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负责对外宣传、信息报送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机关科(室)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事和工资、社会保险等管理;负责职工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负责工会工作,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承担工程技术、质量、项目前期过程协调工作。参与施工阶段各项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各类工程技术方案的审定。负责各类工程合同的签订;负责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服务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工程进度考核;依法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矛盾、纠纷,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程一室
承担县政府投资的灯饰亮化、城市道路、泵站及排水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参与组织施工阶段各项基本建设程序,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建设工程进度、质量等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现场签证及造价初审;负责工程进度的审核把关。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程二室
承担县政府投资的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组织进行施工阶段各项基本建设程序,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建设工程进度、质量等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现场签证及造价初审;负责工程进度的审核把关。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程三室
承担县政府投资的大型桥梁工程、环境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绿化等工作。参与组织进行施工阶段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建设工程进度、质量等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现场签证及造价初审;负责工程进度的审核把关。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财务室
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计划、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落实资金渠道;参与组织编制、审核、确认工程概算、预算、决算;负责全局财务管理;负责全局统计工作;参与工程进度款的申请拨付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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