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涡阳县2021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招生报名
一、实施依据
1.省卫健委《关于报送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需求计划的通知》(皖卫科技秘【2021】21号)。
2.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关于印发涡阳县在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涡卫【2020】82号)
二、项目内容
按照“省搭平台、县级对接、填平补齐”的原则,依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全县范围内推荐一批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本县户籍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委托省内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培养服务基层的乡村医生。
三、培养学校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名)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医学专业10名)
四、培养模式
采取“减免费用、订单培养、定向就业”方式,采取全日制教育形式,学制3年,纳入培养院校统一管理,按照全科
医生培养要求单独编班教学。培养对象学习期满达到其专业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培养对象条件
本县户籍中取得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录取。
六、培养经费及相关政策
1.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高职高专学生经费由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年4650元,省财政按照三年每年300名培养计划安排相关经费支持贫困县。订单定向委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
2.定向委托培养的乡村医生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或者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七、培养程序
1.意愿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委培人员到县卫健委报名(2021年3月10日前)并初审( 初审包括考试资格初审和体检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签订《定向委培服务志愿表》,仅限于填报一所医学类院校中一个医学专业。
2.初审通过人员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时间阶段在网上进行分类招生考试资格报 名,志愿填报报名时间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类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时间为准。
3.参加初审通过人员除填报临床或中医学专业志愿外,可按照当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施办法,同时还可参加其他专业分类考试志愿填报。
4.参加分类招生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后,由各高校按照合格分数线预录取,预录取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gkbm.ahzsks.cn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预录取人员与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及录取学校签订《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由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方可进入院校学习。
联系人:县卫健委李之源 电话:0558-286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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